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适合人群 | 期限最长终身 | 0-60周岁可投保
1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1)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病身故,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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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1)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退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给付基本保额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已领取或我们应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或我们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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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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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理赔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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