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
适合人群 | 期限最长终身 | 0-65周岁可投保
1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100000 |
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因意外身故或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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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00000 |
(1)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起一年内,经确诊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起一年后,经确诊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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